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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粮食局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等环节依法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通过建章立制,健全监督检查体系,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查处个案,规范粮食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粮食市场环境。目前,粮食流通秩序良好,运作和谐,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得到了保护,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有序、稳步推进,促进了粮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好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管粮的浓厚氛围 利川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分别深入14个乡镇,设点宣传粮食政策法规,举办粮食经营者培训班,组织学习《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地宣传粮食收购、流通、统计、监督内容。今年共举办专题培训班两期,培训人员80人次,出动宣传车16台次,设立宣传咨询点15处,接待咨询1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600余份,书写墙体广告25块,悬挂横幅14条,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资格审查,把好收购资格准入关 一是严格收购资格准入,对符合条件的,本着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二是积极抓好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度审核换证工作。组织专班对全市所有粮食收购许可证进行普遍审核,按照有关规定换证74户,新办证9户,注销5户。截止目前为止已通过互联网络,建立粮食经营者电子档案170户,其中国有粮食企业1户,民营企业12户,个体工商户158户。至此,全市粮食合法经营户全部拥有一张“网络身份证”和诚信档案,从而使粮食监督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三、依法实施监管,保证粮食市场秩序稳定 在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市场准入的同时,利川结合夏秋两季粮食收购工作的实际,严格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2008年以来共出动粮食专项执法检查46次,检查对象350人次,查处违规经营者16人,查出无证经营者6户,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警告6例,罚款2例。有力推动了利川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确保了全市粮食市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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