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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粮食局: 元月14日,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省、州政府同时进行了具体安 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粮油价格,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粮油供应工作。粮、油是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所需的重要物资,搞好粮油供应工作对于稳定市场物价、安定群众生活十分重要。春节将至,粮油销售进入旺季,各级粮食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粮油价格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来抓,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安定,为新春佳节的到来营造良好的氛围,为国家发展、改革和稳定大局服务。要认真做好本县市粮油的平衡工作,指导粮食经营企业及早组织粮源,合理安排加工,保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加强统计和市场监测。各县市粮食局要进一步扩大粮食统计的社会覆盖面,确保纳入统计报表管理的粮食流通量达到全社会流通量的80%,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掌握粮食生产和流通数据情况。要进一步搞好市场监测,调整和充实粮食市场监测点,提高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随时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变化,掌握动态,并及时向县市政府和州粮食局报告情况。 三、充实粮油库存。储备粮油是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各县市要按规定数量库存到位。各级储备粮,一律不得擅自动用,轮出后还未全部轮入满仓的,要迅速采购粮食轮入满仓;县市储备粮费用、资金没有完全落实的,要立即向政府汇报,迅速研究落实,收粮入库储备。要从严控制粮食外销,掌握粮源,充实商品粮油库存。 四、完善应急预案。要抓紧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做到粮油储备、加工、运输和供应网络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正常,切实落实应急粮源、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做到需要时有粮可调用、有粮可加工、有粮可供应。各县市要在元月25日前将县市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和确定的应急储 备、加工、运输、供应单位名册上报州局调控科备案。 五、切实搞好监管。要督促粮食经营者认真执行《湖北省粮食经营者保持必要库存量及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实施办法》(鄂粮食文[2007]161号),履行相关义务。要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协调,加大对粮油市场的检查、巡查力度,共同搞好粮食市场的监管,预防、防止和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 六、严格执行政策。国有粮食企业是国家对粮食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在做好政府委托的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其他商品粮食经营活动,增加花色品种、丰富节日市场。要带头执行国家《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等价格政策和维护市场稳定,维护国家大局。 七、正确引导舆论。要加大宣传力度,注意利用媒体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在稳定粮食市场方面政策措施,正确反映有关粮食产、购、销、存方面的情况,适时发布各县市价格监测等数据,引导理性消费,防止和消除群众不安心理。 八、各县市要在本月25号前将贯彻落实该《通知》精神的情况报州局调控科。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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