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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恩施州办发电[2009]64号)和《省粮食局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粮油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鄂粮电[2009]4号)、《省粮食局关于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粮食应急领导小组并启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粮食文[ 2010 ]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粮食应急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粮油应急保障工作 粮、油是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所需的重要物资,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粮食市场供应和保障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供应,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粮食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粮食市场供应和保障工作。 二、成立粮食应急领导小组 州粮食局决定成立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邓升志局长任组长,凌朝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调控科、监督检查科、财会科、仓储科、粮食产业科负责人和各县(市)粮食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调控科),负责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全州的抗灾应急进行指导,做好灾区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供应。 各县(市)粮食局要尽快成立本单位应急工作机构,编制工作预案,并相应确定一名联络员,确保全州形成上下对应、快捷高效的应急协调机制。 三、启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粮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从元月6日至3月15日,相应启动粮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根据需要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各项准备,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级粮食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单位的应急值班工作,各县(市)粮食局长和联络员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遇有突发事件,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灾工作,心要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和险情得到妥善处置。对因责任不落实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落实粮食应急保障措施 《省粮食局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粮食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鄂粮电[2009]4号)已发至县市,《省粮食局关于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粮食应急领导小组并启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粮食文[ 2010 ]7号)已在省粮食局网站发布,各县(市)粮食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学习传达,按文件要求切实将各项保障粮油市场供应、稳定粮油市场价格的措施落到实处。 各县(市)粮食局要按恩施州粮文[2008]81号文件《州粮食局关于指定州级粮食应急企业的通知》要求,结合粮食流向和交通运输、电力供应状况,切实搞好应急企业的布局、布点,迅速确定本级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粮食应急成员单位联系表》、《湖北省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粮油库存情况统计表》、《湖北省市、县各级粮食应急供应企业基本情况表》、《湖北省市、县各级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表》,于元月28日前上报州粮食局调控科。 联系人:李红兵13971893389, 谭耀伟 15971781776 州粮食局应急领导小组电话:0718-8222102 、8222922(夜间) 电子邮箱:ezltkk@163.com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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