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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粮食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与审核质量的通知

恩施州粮文[2010]23号

时间:2010-4-16 15:11:58 作者:恩施州粮食局 编辑:今点辰光 来源:www.ESLS.gov.cn 阅读:

 

各县、市粮食局:
  近几年,全州粮食系统加大粮食工作信息宣传力度,按照恩施州粮食文[2007]21号《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州粮食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积极向“恩施州粮食网”和《恩施州粮食信息》报送了粮食工作大量信息,为各县市相互交流学习和各级领导正确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与审核质量,贯彻好“总结提高、突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十二字方针,提升粮食部门信息宣传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信息内容以粮食业务工作为主、机关工作为辅,力求在全局工作上具有指导性、参考性和借鉴性。要提高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可读性,对重复、空洞、仿抄、虚假信息稿件,恕不采用。 
  二、报送的信息文体要讲究格式。格式体例参照《公文处理办法》执行。序号: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或者使用“第一、第二、第三”,“一是、二是、三是”。报送的信息要在文稿末尾注明来源、作者单位或个人姓名。
  三、文字信息内容请使用word文档 、A4纸型,标题字体为华文中宋小二号,正文为仿宋3号,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送的信息要“精炼、务实、管用”,一般信息应控制在500字以内。
  四、稿件层次要清楚,语言要通畅,要以第三人称的语气进行客观叙述,标题和正文不得出现“我局”一词,应写明全局名称,或以“该局”称谓。
  五、稿件中涉及到的人物特别是领导姓名、职务及排名顺序等不得有误,涉及的数据要准确,涉及保密内容要把关。
  六、信息报送形式多样化,可以发图片(附加说明)、视频及录音等。报送图片后缀名为JPEG,图片上传以附件形式上报,不能插入文字信息中报送。
  七、向州局报送信息,由各地各单位初审把关后,统一上传到州粮食局办公室信息邮箱:ezlbgs@163.com
  八、信息审核发布实行“信息质量三方联审制”和“科室栏目负责制”(“信息质量三方联审制”即信息报送后,首先由管理员进行筛选,将有价值的稿子送往相关业务科室,科室把关审核其质量和真实性,审阅后送至分管领导签批,签批后再由管理员发布信息;“科室栏目负责制”即相关科室业务对应的栏目要实行首问负责制,科室审阅把关,若出现问题或事故,由对应的科室负责。)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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