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粮食局成立于1950年,是县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调控股、仓储股、财务会计股、政工股。现有干部职工31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21人,党员11名。2003年被省局、州局评为先进单位,2004年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和完成经济目标十佳单位荣誉称号。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粮食流通和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粮油流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抓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的执行及各项工作的落实。
2、制定全县粮食总量平衡,搞好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价格管理与调控工作,稳定市场,研究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3、搞好城乡粮食供应和销售,保障军队、灾区、库区移民、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保持全县粮食市场稳定。
4、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指导购销企业与农民签定种植及收购合同工作,按国家最低保护价政策收购农民的余粮,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指导性收购任务,并监督检查购销企业对国家粮食政策的落实。
5、根据有关粮食法规,对粮食购销企业及从事粮食经营个体经营户进行资格审查、市场准入和监督及统计工作,促进粮食有序流通。
6、建立和落实县级粮食储备工作,指导农户建立粮食储备。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粮油安全保管的指导工作,确保粮油储存安全检查。
7、负责全县粮油仓储设施的规划、布局和技术指导、申报项目,组织和帮助落实建设资金,搞好全县粮油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8、加强对全县粮食行业的指导,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的办法,推进粮油科技进步,制定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搞好粮油品牌精深加工及技术的引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粮油检验政策和粮油质量标准。
9、负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后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及政策性挂帐的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好粮食风险基金工作。
10、制定和实施全县粮食系统教育培训,开展评选劳模、推广典型,管理局机关人事和劳动工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协调系统内党群组织活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股、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事务工作,上传下达,制定和落实机关的管理制度,管理局机关的财产,确保保值增值不流失。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事务、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案等工作的办理,管理局机关的行政后勤事务,组织起草全局综合材料。
2、调控股:负责全县粮油总量平衡和粮油购销工作,落实县级粮食储备任务,依法管理全县粮油收购、销售、储备、加工、调拨,做好全县境内粮油流通统计、粮油工业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审核汇总上报粮油商品统计报表。加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的资格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价格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粮油计划落实情况和粮食购销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安排和协调城镇居民、军队、库区移民、贫困山区、重灾区的粮食供应和以工代赈工作,指导购销企业搞好订单农业、实施粮食精加工及企业发展工作。
3、财务会计股: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财务会计的政策、法规,负责监管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仓储设施的维修资金使用。协调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管好用好粮食风险基金,做好粮食补贴的拨付、使用和监督工作。对国有控粮食购销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进行政策、效益、法规审计。负责局机关和购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及企业政策性挂账处理工作,监督管理局机关和购销企业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指导系统内财务汇总,编报财务预决算和会计报表。
4、仓储股:负责全县粮油商品的保管、检验、安全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粮食储备,推行粮油储藏先进技术和方法,保证粮油储藏安全。落实国家调拨计划,组织粮油合理转移和运输,制定应急预案。负责全县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检查仓储设施基建计划、工程质量的落实情况。组织粮油加工,推广新产品、新工艺,促进粮油转化增值,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